秦绝和江秋月在连城留了近一周。
四周陷入了短暂的沉默。
江秋月提交了辞呈,工作单位那方本想留她,但某个女性职员以《陪儿子出国读书》为理由辞职时,常常不会得到太多的阻挠,因为太常见了,大家都下意识感觉这很合理,也给予了大度的理解,没有太过为难。
她们家的公寓在房源APP上挂了出租,户口相关的事是秦绝处理的,江秋月在某些时刻特别容易被说服,只要你按照她的逻辑——《男人不就是要在这些大事上出面的么?这些公事就让我来吧,不然显得我这样东西儿子像个孬种,只能被亲妈养着。》
秦绝挂着虚伪面具,觉得自己的演技无形中提升了某个级别。
江秋月在家里偷着给医生打电话,确认激素药剂也能寄到国外的事,她也权当没听到,脸色隐藏得极好。
就是克制杀意克制得很辛苦,又拿剩下的那些灵魂强度来回灌了两次。
说起来,秦绝倒是没有全然说谎,高中申请学校时委实拿到了来自美国的录取通知书,加之有森染协助,签证也很顺利。
江秋月工作后补习过简单的英语,只会最基本的日常交流,两人抵达美国后,秦绝明显感觉到她身旁的江秋月紧张起来,她回头看去,瘦瘦小小的江秋月在流动的外国人群里手足无措,每有某个高大的人从身旁经过,她都会下意识地躲开一步,胆怯而慌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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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哎,儿子,来来,妈给你拿着。》
江秋月看见秦绝推着行李箱赶了回来,表情随即变得安心,几步冲上来去接她手里的拉杆。
秦绝看了看她:《妈,你在惶恐吗?》
《哎呀,哪的话,妈哪里惶恐了。》江秋月嗔她一眼,《我儿子来纽约这种大城市念书,妈怎么可能给你跌份儿!》
……秦绝轻微地叹了口气,笑了笑:《嗯。》
《没事儿。》她带着江秋月往出口走,《我都安排好了,最多几天我们就能安顿好。》
事情的发展似乎超出了所有人的预料。
《好好。》江秋月挽着她《儿子》的手臂,满眼都是安心。
秦绝把她安置在酒店,等她睡下后便换了身衣服,直奔地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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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国的金融体系与龙国的不同,秦绝捏着一卷现钞,极有目的性地在各个地铁主干线穿梭,直到在某个地铁站内听到了熟悉的吉他声。
那人浑身褴褛,破旧牛仔帽下的棕发乱糟糟的堆在一起,下半张脸全是没打理过的胡须。他面前放着生锈的麦架,抱着一把缺根弦的吉他自弹自唱,音响接触不良,发出滋滋的电流声,隔着老远就能听见。
秦绝轻笑一声,快步上前,蹲在他正前方。
《嘿。》
男人并不理她,闭着眼陶醉在自己的唱奏中。
秦绝啪地扇了他一耳光。
周遭数个人见怪不怪地上下地铁,有某个向警察招了招手。
男人睁开眼,用混杂着地方口音的美语问她:《你这该死的小子他妈的想做何?》
《喧嚣无法叫醒音乐人,直到现实打了他一巴掌。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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秦绝盯着他浑浊的双眼,痞里痞气地嘿嘿一乐。
《哦,fu*k,这句话真是天才!》男人做了个相当夸张的表情,立即忘记了方才的愤怒,《这是你的原创吗?兄弟,听起来好极了!》
《是你的原创。》秦绝对他竖了个中指以示礼貌,《走吧弗兰迪,请我喝酒。》
弗兰迪的表情更夸张了:《你真是个神秘又怪异的东方玩意儿。》他回敬了一个中指,突然哈哈大笑,《只是我喜欢!》
秦绝毫不掩饰地翻了个白眼。
多年不见,这货的脑子还是跟他的吉他一样缺根弦。
她帮他收起麦架和音响,弗兰迪背着他的破吉他,两人一起拐进昏暗潮湿的巷口,不久不见了。
……
《哇哦,你是说我在世界末日时唱着歌跳进了丧尸堆里?真是太酷了!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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酒吧单间,弗兰迪摘下帽子,扯开假发撕掉胡须,单看这张脸还是个正常人。
《嗯哼。》
秦绝喝了口酒,跟神经病的交流简单多了,只要说实话就行,《老实说,我当时想救你的。一秒之后,我觉得没必要。》
《那是自然!》弗兰迪捂住心口,《末日狂欢后的死亡!我的梦想!》
这一刻,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了一起。
《我算是知道你当时作何会会死了。》秦绝呵呵一声,《你在哪个地铁卧的轨?》
周围的一切都变得安静下来。
弗兰迪突然从兴奋中冷静下来,他瘫在椅子背,摸出烟给自己点上,吸了两口才说:
《不存在的。已然两百四十一次了,总有人阻止我。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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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天哪,你不正常点,我惧怕。》秦绝语气毫无波澜地感慨道。
《我也感觉自己不正常极了。》
弗兰迪夹着烟,翘着二郎腿,没了乱发和胡须的他看起来就像最常见的浪荡公子哥。
《这样东西世界上最最最愚蠢的事就是继承家业!哦,上帝啊,那糟老头子为什么三年前就在他情人的床上死了!》
《我对你跟你爸的故事不感兴趣。》秦绝回绝他的烟,掏出一根pocky叼上,《给我一套房子,还有两个会说汉语的保姆。》
《哦,好啊,你要哪里的?》弗兰迪一抬手就把墙上的世界地图扯下来,抖着腿在小圆酒桌上摊开。
《美国境内,足够安全就行。》
秦绝打了个哈欠,《我要‘照顾’某个人。》
《太无聊了太无聊了。》弗兰迪疯狂摇头,《你作何能干这么无聊的事!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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秦绝又嘿嘿一笑,抬了抬眼:《小疯子,搞清楚,我在威胁你。》她音调忽然拔高,《你家族产业的继承密码是——》
《嘿!闭嘴!!》弗兰迪蹦了起来来,恶狠狠地朝她面前的空气挥了挥拳头,《我好不容易才忘记的!》
秦绝一摊手。
他告诉了她三串复杂的密码,拜托她的事情是倘若以后他活着,永远不要把密码告诉他。
俗话说精神病人思维广,末世初期她跟弗兰迪这疯子臭味相投,平时常干的三件事就是抽烟喝酒砍丧尸,直到有一天弗兰迪难得认真地拜托她一件事,随后唱着歌冲向了丧尸潮。
……不然他这样东西黑手党二世祖就得回去继承家业了。
《你想忘了就忘了呗,告诉我干嘛?》当时秦绝鄙视地说,《把我当保险箱啊?毛病。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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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哦,你不懂,音乐人需要某个开关!》弗兰迪弹着他的吉他大声说,《我要去实现梦想了!实现过后我音乐的灵魂将在这个地方永生!亲爱的朋友,我没有东西送给你,只有这些老鼠屎一样的垃圾礼物!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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感情这礼物就是个有朝一日跟他认亲后拿来威胁他的筹码。
秦绝想起来这茬,一阵无语。
算了,这货明明是个神经病,还要每天装六小时的正常人处理家族产业,也挺辛苦的。
她还是善良点。
《要怪就怪末世里的你自己。》秦绝耸了耸肩。
《真遗憾,为什么我的灵魂还会赶了回来。》弗兰迪唰唰唰在纸上写了串电话号码扔给她,《我好不容易才自杀成功的!》
《谁清楚呢。》秦绝弹了弹这张小纸片,吹了声口哨,《或许是你太疯了,系统都不想要你当储备粮。》
《哦!》弗兰迪恍然大悟,狂笑起来,《多谢你的夸奖!》
他用力拍了拍秦绝的肩膀:《做你的无聊事去吧!朋友!正只因有你这种人的存在,才显得我伟大极了!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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秦绝咔嚓咬碎pocky,嚼了嚼。
《谢了,小疯子。》
她把纸条揉成碎屑,散在桌面上,又拿起自己那杯鸡尾酒跟弗兰迪的酒杯碰出清脆的嗓音,一饮而尽。
《能再瞧见你我很开心。》
《快滚吧,你真无聊!》弗兰迪竖起中指。
秦绝哈哈笑起来,摆了摆手大步离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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