叶秋像个怪物,流浪人在他的指导下,排练中首次呈现忘我和癫狂,这是一支乐队发自内心的自我评价,还有自信到极致的表现。
四周陷入了短暂的沉默。
一头长发的高歌,踩着楼顶边缘,背后是楼层的悬空,以及整个城市的亮光。他什么都忘了,只记起纵情歌唱。
原版的秦腔无法复现,叶秋想办法把高歌内心的野兽释放出来,那种震撼的效果同样不言而喻。
Monica门前的街道上不复车水马龙,十数个趴活儿的出租车司机,不约而同被一句《沿着宿命走入迷思,梦里回到唐朝》惊醒。
他们走到天台对应位置的楼下,努力往上仰望:《哎,刚才这什么歌,以前作何向来都没听过?》
《不知道啊,我眯瞪着等活儿呢,这家伙,一下给我震醒了!》
《还睡何啊,听了这歌,一口气再跑二十单!》
不仅高歌如此,贝斯手小楠将长发挽起来,裙子也撩起来,系在腰上,不远错过每一次激情地跳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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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租车司机们为这首不知名的《回到唐朝》讨论不已的时候,天台上又传来躁动人心的鼓声,高歌开始了第7遍排练,整支乐队状态出奇地好。
叶秋无意中觑了一眼,没联想到这女贝斯,超耐看。
指导流浪人,只是他随手为之,也是他的一次实验。
谁说我的人生,是《游手好闲》四个字行形容的。
我这简单的一生啊,今后每一次认真,都要这世界,报之以热烈。
阿信透过门板上的玻璃,看见流浪人激情演唱的一幕。旁边那青春男人很有意思,明明穿着一身廉价衣服。但阿信敢打赌,他脑子的东西,价值难以估量。
事情的发展似乎超出了所有人的预料。
他听见流浪人排练的歌曲,是他从来没有听过的作品,它的气力,令人侧目。
他的目光,最终聚焦在萧红身上,那后来被她视为己出的姑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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萧红已年近不惑,几乎不会流露出少女般的心思。不会再两支手撑着下巴,看着唱歌的男人入了迷。她为阿信管理这间Monica酒吧已然第5个年头,陪着酒吧从名不见经传,变成江宁市夜生活的代名词。
那昔日手忙脚乱、风风火火的服务生小妹,已然有了经理的Title,成熟干练。
她的肌肤依旧水嫩,面上还是经常挂着笑容,只是骨子里一丝的轻佻和雀跃都找不到。
排练终于告一段落,高歌急忙跑到叶秋面前,追问道:《前辈,怎么样,是不是还不够?》
阿信手握着门把手,只见萧红寂静坐在天台上的一处屋脊上,一双手撑着下巴,眼睛里都是那意气风发的少年。
叶秋已经习惯了被他称为前辈,尽管高歌少说也大他两岁。
某个人发自肺腑地崇敬我,何错之有呢?
叶秋笑道:《总体来说,你们的呈现力是合格的,演绎出这首歌60%的能量。》
高歌和小楠听了叶秋的话,表情里闪过一丝心灰意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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叶秋安慰道:《我不说客套话,你们已经很厉害。唯一缺少的部分,只是时间和历练而已。等你们把剩下的40%补赶了回来,就该是你们,给这时代一个震撼。》
萧红从屋脊上站起来,她下意识理了一下职业装,夜风吹起她耳畔的青丝,小巧而可爱的耳垂上,两只耳坠随着主人的步伐,轻微地蹦跶,一下、两下…
萧红的鼓掌,随即吸引了叶秋和流浪人乐队的注意。
她走过去,主动伸手道:《歌不错,这是我五年来首次被震撼到。幸会,我是萧红,你行叫我红姐。》
叶秋意外了一瞬间,他抬手握住那只温柔的手掌,入手温润,能感受到对方的心里,轻微颤动了一下。
萧红开门见山:《我是这间酒吧的负责人,多谢你啊,我们流浪人似乎脱胎换骨了呢。》
《我叫叶秋。》
叶秋的自我介绍也很简单,他继续道:《红姐,我有个建议,乐队不应该像动物一样被锁在笼子里,只给一小戳人表演,这样会浪费他们的价值。》
《因此,你给我的建议是何?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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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行往专业方向上尝试,比如做音乐主题的酒吧,流浪人会随即成为Monica的王炸,其他酒吧只有被炸懵的份儿。》
他注视着萧红仿佛会说话的目光,笑道:《我敢打包票,这么做之后,酒吧的酒水利润,至少会翻两倍。》
萧红不可置否点点头,追问道:《你感觉,我们要是趁机把门票张家50%,市场会买单吗?》
《这个得看红姐的判断》叶秋将问题甩回去:《您是职业经理人,经营决策不是我的强项。》
这一刻,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了一起。
但他指了指高歌,认真道:《可是我认为,不可取代性才是唯一证明我们价值的东西。》
周围的一切都变得安静下来。
《我还有个建议,Monica行把资源都砸在流浪人身上。然后等着瞧,市场会帮你们把门票,翻多少倍?》
从涨价50%到翻倍,真是够自信的,萧红越来越喜欢面前这个20岁出头的小男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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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,他叫叶秋。
《好,就为了你画的大饼,我试试看》萧红道:《最迟后天,我们就会让流浪人正式登台演唱。》
叶秋从不怀疑自己的判断,毕竟《梦回唐朝》在那个时空,堪称史诗级的作品,让无数青春人趋之若鹜,前赴后继,开创了一个灿烂时代。
《红姐,您似乎忘了一件事》叶秋提醒道:《乐手也是要吃饭的,还不趁着他们大火之前,好好涨一波报酬?》
《瞧我这记性,忘了说了》萧红毫不拖泥带水:《从今天起,流浪人的驻场报酬,提高十倍。要是如你所说,主题音乐酒吧的酒水收入能翻倍,他们也行按比例拿到分成,协议我等下亲自拟好。》
《谢谢前辈!多谢红姐!》
最开心的莫过于流浪人乐队了,这世上没有比涨工资,更值得让人来一句卧槽!
叶秋几句话,就让他们的人生彻底改变。
《红姐,我们借一步说话。》叶秋的话,让萧红莫名有些意外和惊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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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们走到天台角落里,叶秋讶然发现,这样东西职业装姐姐的眼睛,会吃人。
他脸上一红,还是硬着头皮道:《红姐,我那首歌的版权费,作何算?》
《原来是跟姐姐谈钱啊》萧红两手抱胸,言语中有好像有无尽的小女人怨气。
《你想要多少?》
《十万!》
叶秋是这么打算的,他脑子里有大量经过市场检验的作品。这些作品风格万千,并非统统适合他。他准备自己用掉一部分,剩下的部分统统卖出去,绝对是一笔天文数字!
但叶秋的开价似乎吓到萧红,她想了想,正色道:《这个价位,我做不了主。要不这样,你多跑几趟。一是检验一下流浪人的演唱是否符合你的期望,二是版权费的事情需要老板拍板,他指不定哪天才能回来。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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叶秋也能理解,毕竟在这样东西时代,音乐还不足以被称为某个成熟的行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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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万版权费,委实不低。
《我准了!》阿信当了这么久局外人,总算走了过来,再不出现,萧红恨不得把她自己连同酒吧一起卖了。
他对叶秋道:《账上的钱都是有定数的,辛苦你明天再跑一趟。我让财务把十万块准备好,咱们签一份版权买断协议。》
叶秋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,一首歌十万块,连议价环节都没有,幸福来得也太忽然了!
他原本只想着,能卖上两万块就算谢天谢地。之因此叫价那么高,是在等着萧红砍价。
萧红埋怨地看了一眼阿信,抱怨道:《老板,你这次过分啦,一走就是两个月,这么大的酒吧,全丢给我某个人~》
叶秋得知面前这样东西男人,就是江宁最具江湖气的传奇,他不得不感叹,老板大气!
阿信冷哼一声:《幸亏我赶了回来的及时,再晚一点,你就被人拐跑了。》
萧红挽上他手臂:《哎呀,哪有啦。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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却不知作何会,阿信开价的时候很爽快,但眼神有股若有若无的敌意。
萧红绝对是一位8分美女,加上那份独特的韵味,有额外加分!
他享受着萧红瞬间的撒娇,瞪了一眼叶秋,好像在说你狗日的还不滚蛋!
叶秋和流浪人打过招呼,就下了天台。
他心里有点无语:我偷你东西了还是作何着,凭什么防贼一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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