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什么时候开始的?呵……谭家辉轻笑了一声,只觉着整个口腔中都弥漫着一种苦涩的味道。苦得……连胃里都跟着难受,《我也不知道。兴许是那年你跟在你哥身后方来蹭饭时,我见你的第一眼。兴许是后来……》
四周陷入了短暂的沉默。
总之,当他总算确定了那份感情,并且准备去认真面对的时候。一切……都已经来不及了。
谭家辉永远不会忘记那个阳光明媚的星期一。
他特意挑选了沈行之外出实践的日子。起早穿越大半个城市后,又排了整整两个小时的长队,买来她最喜欢的零食。
只因他清楚,每次她从他手里接过零食口袋的时候,都会笑得一脸甜腻谄媚,对他说,《二光我最喜欢你了!》
这一次,他一定要认认真真地回答她,《沈若初,我也喜欢你!男人对女人的那种喜欢。》
可是那天,却不一样了。
她从他手里接过口袋时,还是会对他笑,可那笑容里,却多了分小女孩儿的娇羞。她没在对他说《二光我最喜欢你》,而是一脸兴奋又幸福地告诉他,《二光,我恋爱了!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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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那么一刹那,谭家辉觉着自己听错了。
沈若初见他不说话,又重复了一遍,一字一顿,无比认真,《谭二光,我恋爱了!》
《哦,是吗。》谭家辉终于找回了自己嗓音,然后他听见自己用一种强自平静地语气对她说:《找个时间把你男朋友带出来吧,让我和你哥给你把把关。》摸清楚底细,也好神不知鬼不觉地把人灭了。
可沈若初却忽然扁起了嘴。
她委委屈屈地看着他,《请何请啊,我还没追到他呢!》
谭家辉顿时一阵无语。
事情的发展似乎超出了所有人的预料。
《喏。》沈若初从包里翻出本杂志递到他面前,小心翼翼地点着封面上的人物,《瞧见没,就是他。他叫景焱,我心目中的男神,我的目标!》
谭家辉那种震惊难过的情绪彻底没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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尽管自己喜欢的女孩儿指着别的男人说喜欢,他还是会心里不好受。但是他现在想笑,真的很想笑。
《好吧。》他轻叹着,揉了揉她的头发。准备好的那句表白,终究没有说出口。
那时,谭家辉以为,沈若初说喜欢景焱,但是是小女孩儿追星的一时心血来潮。
毕竟,她不只一次拿了本杂志或者海报,说喜欢某某明星或是某某偶像。毕竟,她的世界和景焱的世界,完全不同,又距离的太远太远。
只是谁都不曾料到,不可能的事最后却变成了可能。
那场感情的角逐里,他甚至尚未登场,便已然黯然出局。
有关景焱和沈若初之间的事,他其实并不清楚太多细节。可等他发现不对的时候,一切都无可挽回了。那是他有生以来,第一次感受到那样强烈的无能无力。
当那张鲜红色请柬出现在他目前时,他难过的几乎无法呼吸。
沈若初成了名正言顺的景太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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而他,却只能像个胆小鬼一样,连声《再见》也不敢对她说便仓惶逃走。随后将那段时光那份爱慕,还有那句不曾说出口的表白,小心掩埋在时光和记忆的深处,不敢轻易触碰。
直至……现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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