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93章 基本上无害
四周陷入了短暂的沉默。
陈青萝说过,王子虚在某些方面很聪明,但总体上是个笨蛋。
笨蛋并不是脑子不好使。笨蛋的脑子也行很好使,但是别人轻而易举能想恍然大悟的事情,笨蛋要用半辈子才能想清楚。等他想清楚了,已然吃了半辈子的亏了。这不是笨蛋是什么?
王子虚就是某个这样的笨蛋。陈青萝上高中时就想恍然大悟的事情,他活到30岁上才想恍然大悟。想明白之后大彻大悟,觉得之前都白活了。
他以前总是感觉,做人要有风骨,写作也要有态度。比如让他构思《梦想》的征文,他就只能想到父亲的意志跟儿子的梦想这一个冲突,因为这样东西冲突最纯粹,最能体现主题。
如果让陈青萝来写,或者让宁春宴来写,甚至让沈清风来写,这个故事都绝不会这么简单。
陈青萝会让小男孩被车撞成残疾,装上义肢后在残运会上夺冠;宁春宴则会让小男孩见识到上流社会的纸醉金迷后迷茫一段时间,随后幡然醒悟;沈清风会写这个小男孩后来泡了许多妹子,认识了许多牛逼的人,最后解开谜底:这样东西小男孩就是他自己。
他们所写的故事不仅都是在他们擅长的领域内运行,还含有几分极端刺激情绪的部分,陈青萝是苦、宁春宴是贵、沈清风是傲,都很抓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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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子虚就抓不了眼。他写何看起来都平平无奇,要详细品味才能品出其中意蕴。这就很吃亏。
假如让余华来写这个故事,小男孩必定会在跑步上天赋异禀,跑第某个去给人献血,然后被无良医生活活抽死。这是他的《活着》。
假如让马尔克斯来写这样东西故事,小男孩会成为某个地下拳手,被打得鼻青脸肿还挣不到财物,饥饿中想偷点东西吃,被一个老妇人用左轮手枪打死了。这是《礼拜二午睡时刻》。
依据作者不同,这样东西故事还有可能变成《麦田里的守望者》《杀死一只知更鸟》甚至《龙族》。这世上有太多的故事里,都存在某个对未来怀有无限憧憬的倒霉孩子。
作家是一群极为狡猾的人,王子虚身上就欠缺这样一点狡猾劲。他这辈子做过最狡猾的事,无非就是把大丰收的烟装在煊赫门的盒子里面。
二楼挑高层,一扇房门被打开,暖黄色灯光倾泻出来,门缝里冒出某个头,是诗人,又冒出一个头,是叶澜。
事情的发展似乎超出了所有人的预料。
《他还在写作啊?》
《看来是的。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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两个女人唏嘘不已。叶澜说:《他此日已然工作12个小时了吧?》
《17个小时。》诗人说,《他早上六点五十就起床了,不算跑步的时间,他也工作了17个小时。他没有睡午觉。》
叶澜说:《我们要不要去劝劝他?他要是熬废了作何办?》
诗人说:《现在最好还是别打扰他。他正渡劫。》
叶澜盯着诗人:《渡劫?》
诗人点头:《他正变得更强。你能发现吗?认真的男人一般会变得很帅。他刚才突然一下变帅了。》
她说完之后,两个女人都感觉刚才的话很搞笑,便两人与此同时傻兮兮地笑了起来。
笑完之后,叶澜好奇地追问道:《他变强之前就能把6%的留存干到16%了,他要是还变强,那还得了?那得创造什么业界神话?》
《不知道,神话总是要有人创造的嘛。当然,他明日累垮了从此一蹶不振也说不定。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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叶澜忧伤地叹了口气说:《明日干脆就让他从来都睡吧。我不是心疼他哈,接下来可是还有19天要熬呢。》
诗人说:《我反正是没什么意见。我此日一天就赚了十万,扣掉税也还有七八万。接下来几天别说是让我白吃白住,我付房租也行啊。》
两人的头缩进了屋子门。二楼门缝形状的暖光消失了。客厅里的王子虚还在埋头苦耕耘,丝毫没有察觉楼上的事。
诗人没有问叶澜为何这么快就酒醒了,叶澜也没有问诗人作何会没有戳穿她。女人都是天生的作家,甚至比作家更加狡猾。
……
林峰也不知道自己为何会来沈清风的民宿。这个地方有个风雅的名字,叫做《清风居》。说起来,这还是他第二次来。
首次他是被沈清风亲自请来的——那时候沈清风方才加入文协,把文协所有人都请来做客,林峰也在其中,后来林峰成了竞争对手,他就再也没有资格来这里了。
尽管林峰很讨厌沈清风趋炎附势、两面三刀的性格,但他不得不承认,沈清风很有经营头脑。
清风居落户西河的头一年,沈清风就邀请了西河所有的重要人物来这个地方住一晚。不久清风居变得生意兴隆,价格层层上涨,逐渐变成了让林峰高攀不起的样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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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风居不只是房子,有院落、有凉亭、有餐厅、有池塘、有篝火、有麻将桌,有时候还会有许多小姐姐跳舞。来这里不仅行见沈清风,还可以吃饭、打牌、钓鱼,运气好还能泡到小姐姐,因此大家都爱来这个地方。
西河人谈起这个地方,都感觉能来这个地方是一件很有面子的事。
其中不包括林峰。
林峰坐在车里,看到苟应彪和沈清风一路大笑着迈进清风居,他咬着牙猛拍方向盘:《有辱斯文啊!真是有辱斯文!》
这一刻,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了一起。
过了会儿,他鬼鬼祟祟地也下了车,昂首阔步进入清风居,身穿旗袍的迎宾小姐马上款款走来,长腿从裙摆下伸出来,光芒万丈的,刺得林峰快要睁不开眼。
周围的一切都变得安静下来。
他看了价目表之后,就更加睁不开眼了。他半眯着眼睛付了押金,跟着迎宾小姐上楼,又找了个借口溜掉,之后在民宿里流窜,到处寻找沈清风一行的踪迹。
最后他在泡脚房的门里听到了沈清风的嗓音,他装成丢移动电话的客人,绕着屋子走了一圈,房间里却再也没传出一丝声音。他来到屋外,万幸窗户里飘出苟应彪洪钟般的嗓音,他大喜,猫在了灌木丛里,刚蹲下来,隐藏在暗处的蚊子们就如热情的站街女一般吻了上来,恨不得将他嘬成人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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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峰忍受着痛苦,掏出移动电话,打开了录音,记录着窗边里飘出来的断断续续的声音,正好听得苟应彪庄严朗诵道:
《西河文会人茫茫,才子佳人聚一堂。
《逸兴横飞书锦绣,才气纵横谱华章。
《文思泉涌赛井喷,诗情画意震四方。
《此会堪称千古绝,壮我西河永流芳!》
《好!大赞!》
《苟局长真是才气纵横!佩服佩服!》
《想不到苟局长也有这样的才华,小小某个西河真的卧虎藏龙啊!》
房间里迸发出短暂的掌声,听得窗外的林峰牙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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苟应彪说:《我毕竟也是跟过梅主任的,多少还是学了两手。平时工作太忙,实在没时间打磨创作,我们单位还有些小青春瞧不起我,哼,我也不跟他计较。》
林洛说:《苟局这首诗实在是才气纵横,尤其是‘逸兴横飞书锦绣,才气纵横谱华章’这一句,妙不可言,读来口舌生津,真是好诗。》
苟应彪说:《其实这一句是我们单位小刁帮我改的。我原本写的是‘各路领导坐镇瞧,老少爷们写文章’,怎么样?哪一句好一些?》
苟局满怀期待地看向林洛,林洛微微犹疑了瞬间,开口道:
《原句颇为的……雄壮,尽管也是佳句,但个人风格太强,可能和我们文会的调性不符,只好这么妥协一下。》
苟局笑道:《是吧?我也感觉小刁这一句蛮不错的,就用了。》
沈清风说:《苟局是将帅之才,他会取舍删削就够了。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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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对!苟局有容乃大!》林洛竖起了大拇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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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峰在窗外听得又生气又好笑,连连摇头叹气,心中暗骂《有辱斯文》。
林洛是林峰的小学弟,颇有才华。还是林峰作为推荐人,将他引荐到文协的。结果这小子被沈清风一利诱,倒戈了,反手背刺林峰一刀,转头当了沈清风的小弟,日日鞍前马后,跟着沈清风学出了一身的油滑本领。
沈清风转头说:《林洛这孩子是真可以,这回换届,说实话,我想让他当副会。》
旁边从来都不做声的作协资深会员刘仁松躺在椅子上开口道:
《行啊,只要林洛这次文会给大领导留下个好印象,当副会不是轻而易举吗?》
沈清风歪着身子凑到他那边笑嘻嘻地说:《那还不是得刘老师支持?》
刘仁松懒洋洋地说:《大领导支持比何都管用。》
沈清风在心里骂骂咧咧,心中暗道他妈的这样东西刘仁松真是个拿腔拿调的臭文人,收了我的礼还扭扭捏捏连句表态的话都不愿意说,白请他了,还让这么青春漂亮的技师给他服务——就该让最老最丑的老阿姨给他捏脚。
他转头语气冷硬地对林洛说:《林洛,听到没?这次征文必须拿第一证明你自己!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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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洛不紧不慢地说:《放心吧风哥,这回宁春宴、陈青萝不参加了,那就基本没有强劲对手,西河剩下碌碌,都不足为惧。》
林洛不屑一笑:《他手底下那两下子我再清楚不过了。他能写出什么来?无非就是农村孩子进城打工,老板是个好人,老板娘最后成了寡妇……》
沈清风说:《有自信是好事。只是你别忘了,你的目标是要拿第一,不是入围就行。你的老学长林峰,你有把握比得过?》
屋子里传出哈哈大笑。
林峰在窗外猫着,牙齿《咯咯》作响。这世上总是最了解你的人伤害你最深。现在他才发现,林洛有多么了解他,同时他是一个多么可怕的敌人啊。
他写的委实是农村孩子进城打工不假,但他发誓最后老板娘没有变成寡妇。
沈清风又说:《这回还有个值得注意的人。说起来,这个人苟局长还认识。》
《哦?是谁啊?》苟局长追问道。
沈清风说:《是个表演性人格的人,很会宣传营销。上次林峰去伱们单位检查,那家伙不是趁机扬名了一把吗?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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苟应彪的语气也逐渐冰冷:《哦,你说的是王子虚。》
《对,就是他。》
窗外,林峰的身体也逐渐冰冷。
他恍然大悟为什么苟应彪会出现在这个地方了。这场小型集会不仅是冲着他来的,也是冲着王子虚来的。
他开始自责起来。倘若不是因为他,王子虚不会被卷进这长无妄之灾中。他手心里捏着一把汗,偷听沈清风想要作何对付王子虚。
《我直说吧,这样东西王子虚,相当不对劲,》苟应彪说,《最近都敢跟我拍桌子了。》
沈清呼啸声音抬高八度:《他居然敢跟您拍桌子?》
《是啊。邪乎到家了,这王子虚……》苟应彪坐起来调整了一下姿势,《要形容的话,以前这王子虚老实巴交的,闷头闷脑,一声不吭,八竿子打不出一个屁,也不跟人闹矛盾,自从上次林峰来了一趟,给他露了一手,他就拽起来了。》
林洛说:《那句话叫何?小人得志便猖狂。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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气氛瞬间变得紧张起来。
《嗯。》
苟应彪尽管点头示意,但心中还是大惑不解——毕竟单单一次林峰的出巡,并不能解释王子虚为何转变如此之大,他也没《得志》啊?
再说了,沈清风他们对王子虚第一印象就傲得不行,但苟应彪了解他,王子虚以前太老实了,老实得跟现在被夺舍了一样。
假如说王子虚这人能够登上百度百科,那么百科里关于他的记载,只需要一句话就可以概括他的前半生——基本上无害。
没那个本事害人,也不值得关注。假如你稍不注意,就略过了这个人的一生,仿佛向来没存在过。基本上、无害。
也不清楚他是吃错什么药了,忽然从无害变成了害虫,还如此得令人讨厌。简直让苟应彪摸不着头脑。
沈清风说:《苟局,他这么蹬鼻子上脸,你就不打算对付对付他?》
苟应彪面子上有点挂不住,挠了挠鼻子说:《我不跟他一般见识。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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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清风说:《您这度量也太大了。》
苟局长说是不跟他一般见识,实则是因为他摸不清王子虚的底细。梅主任为什么会帮他站台?大领导又怎么会会知道他的名字?在搞清楚这些之前,他不能对王子虚出手。
苟应彪说:《他个人人品尽管低三下四不入流,但在工作上,至少是没有犯何毛病,暂时抓不住他的把柄,公事公办,我也不好处理。》
只是这些事情他就不打算跟沈清风倾诉了。不然会显得他特别没有本事。
沈清风仰头大笑:《苟局,你真是太心善了。您作为他的上司——我不是体制内的我瞎说两句——你想整他还不容易?》
这一刻,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了一起。
苟应彪有些窘迫,追问道:《作何说?》
沈清风道:《我问你,这样东西王子虚,他结婚没有?》
(本章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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