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章:修行文明
四周陷入了短暂的沉默。
野猪死的很惨,在林烨看来行说惨不忍睹!
一颗大脑袋被几根钢筋刺穿,之前流淌出来的鲜血,此刻变成了暗黑紫色,凝结在一起,一块一块的,粘附在粗大的野猪鬃毛上,血痕纵横交错的野猪头,瞧着宛如夜叉厉鬼,此外脑袋额头处更被林烨打得血肉模糊,配合上那死不瞑目的眼神更是摄人心魄。
不过野猪死得惨不惨已然不是林烨所关心的问题,眼下他心里想的是作何转身离去这样东西鬼地方,去到人多的地方,毕竟人是社会动物,离群索居的生活不是林烨想要的,他忍受不了那种孤独和寂寞。
……
《哈哈,老天爷还算怜惜我,知道我没吃的,就把你这野猪送上门来的,你也别怪我吃你的肉,没办法,小爷我也是身不由己的!》
作为一个游戏宅男穿越者,林烨明显还没适应当下的情况,竟然对一头死去的野猪自说自话,实在可笑!
唠叨了好一会,才想起自己似乎没有切割野猪的刀具,这尼玛真的悲催,难道今日非得吃个带毛猪不成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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想了想,事情似乎还真是这样,欲哭无泪的林烨只能接受事实,从周围找来柴火把火生了起来。
说句实在话,此日哪怕真吃带毛猪,林烨也得咬着牙吃下去,他可不想饿死在这里。
天土地大,全都没有让自己活下来大!
大火炙热,火苗子窜得老高,噼里啪啦的火星子乱响,烤得林烨满面红光。
烈火炙烤之下,野猪体内油脂不断的渗出来,滴在燃烧的火焰上。
火上浇油,火苗顿时又猛烈了几分,烤得林烨脸皮子生疼。
事情的发展似乎超出了所有人的预料。
大火把野猪身上的毛烧掉了大部分,腰腹间更是烧得干干净净,见此,林烨不由得为自己不用吃带毛猪而高兴,只是烧着烧着,野猪似乎变大了。
《咦!!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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惊咦了一声,林烨睁大眼睛瞧得清楚,野猪不是似乎变大了,而是真的变大了。
当意识到这样东西情况不好时,林烨脑子也是一阵懵逼:狗日的,不会要炸开吧!
《跑啊!!》
站在远处,惶恐的林烨抬头张望着,见那野猪体积还在继续膨胀,心里当即默默祈祷到:千万别炸开,千万别炸开啊,不然老子就得去喝西北风啦!
怪叫了一声,没心情再去理会咕咕乱叫的肚子,林烨双脚狂奔,以他生平最快的迅捷一溜烟的跑到了远方。
大火还在燃烧,野猪肥膘熬出来的油落在火苗上,鲜花着锦,烈火烹油,呼呼啦的火苗子几乎窜上了天,也将整只野猪包裹得严严实实的。
嘭!
爆炸了!
野猪身体最终还是因为聚集太多内能爆开了,不过情形比林烨想象中的要好大量,野猪肉并没有炸得稀碎,只是被分作了几大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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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尼玛倒是阴差阳错成全了他,省去了分割猪肉的麻烦。
只是这卖相不太好,腰腹间的排骨好肉还沾染上了内脏污秽之物,捡起一块凑近一闻,那股浓郁的腐臭气味熏得林烨差点没直接吐出来。
将能用的野猪肉全都收集了回来,原本大几百斤的野猪肉现在少了七八成,拢共还剩下百十来斤不到的猪肉,主要的还是四只猪蹄子,瞧得林烨无语望苍天,苦笑着好一阵摇头。
说实话野猪肉并不作何好吃,至少没有家猪肉细腻的口感,倘若牙口不好的老太太嚼都嚼不动,又因为少了必要的香料调味,似的野猪肉蕴含的腥臭味极为浓郁,吃得林烨胃里直冒酸水,反胃得紧。
《呕……呕……太踏马难吃了,下次打死老子也不会再吃这玩意了!》
一旁赌咒骂娘不吃野猪肉,一边又用碳火小心翼翼的烧烤着猪蹄。
有两只猪蹄被烧得黑不溜秋的,可林烨就像没瞧见一样,全然不做理会,继续忙着手里的活计,不停的煽风点火。
就目前的情况来说,有的吃就不错了,哪还容得挑三拣四说这说那的?
没有点火,篝火尽管能给人带来温暖和光明,但在这漆黑的夜里亦是一盏明灯,很容易招来各种不必要的麻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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整个身子轻躺在废墟下方的干燥处,折腾了一天,早就疲惫不堪的林烨根本感觉不到石子的硌人,躺在上面一闭眼,不出三五分钟,均匀的呼吸声便传了出来。
一应事物忙活完毕,太阳已经落下了西山,一天下来也没做何事,便这么过去了,到了夜里,只因感觉废墟上面不安全,林烨又退回了废墟下方。
……
《这是哪里?难不成做梦了?》
这一刻,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了一起。
眼前的空间灰蒙蒙的一片,瞧不得太远,以为是在做梦也没啥毛病,但是当林烨碰见大黑野猪时,神情一下就变了。
周围的一切都变得安静下来。
《嗯?你这头野猪作何还在,你不是死了吗?》
话音落下,见獠牙凶猛的大黑野猪却并未动作,只是转动着双眼充满怨恨的盯着自己,一副恨不要要拱死他的表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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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此,林烨心头尽管大为紧张,却反倒装腔作势浑身气势一盛,道:《作何,都变成鬼了,还想到老子梦中复仇不成?》
《……也不看看形势,就你这挫样,猪头猪脑的,斗得赢老子吗?哼,还不快滚,不然小心老子打得你魂飞魄散,叫你永世不得超生!》
何叫做虚张声势,哪怕心里紧张得要死,面上也要装得凶狠无比,如此才能吓唬住人,吓唬住目前大黑野猪的《鬼魂》。
只是野猪似乎不惧怕他,在听了他的呵斥后,一双眼眸中的恨意还更浓郁了几分。
见此,林烨震怒的小宇宙爆发了,居然主动冲上前去,提起他沙包大的拳头,一副武松打虎他打猪的架势。
《这位兄弟,且慢!》
某个嗓音从迷雾中传出来,吓了林烨一跳,没忍住爆粗口,骂道:《踏马的,作何还有人?》
那人闻言轻笑了两声,随即身影出现,宛如鬼魂般飘飘荡荡而来。
只见其上半身穿着棉衣,下半身裹着牛仔裤子……这副装扮怎的如此熟悉?林烨的心头巨震,直接指着那人惊讶得说不出话来,《你……你……到底是人是鬼?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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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哈哈,兄弟不必惧怕,我现在非人非鬼,最多算是一缕残魂,对兄弟你也造成不了半点伤害!》那人面上露出和善的笑意,后见林烨戒备之意甚浓,只得继续解释道:《想必兄弟也猜出了我的身份,的确如此,就是那个命不久矣的可怜虫……》
《哦!》
等对方解释完,林烨只是轻哦了一声,他已然冷静下来,心头尽管还很惶恐,但并不感到害怕。
《既然如此,你是怎么出现在我梦里的?》
《这不是梦。》
《那是哪里?》
《血色玉佩的芥子空间之中。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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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纳尼,兄弟你没开玩笑吧,还是发了梦呓说胡话呢?芥子空间这类话都说得出来,你以为老子秀逗了会相信你的,还是你以为这是玄幻修仙呢?算了,算了,也别给我扯那些没用的,有何话想托梦就直说吧,只要能做得到的绝对帮你做到,怎么样,行了吧?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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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兄弟何必如此着急,不妨再听我一言,如何?》
《……你说吧!》
《兄弟为何不信我的话,这不是基本常识吗?》
《滚吧,还基本常识,你骗鬼去吧!等等……你说这是基本常识?》
《是啊!》
《如何印证?》
《兄弟信了!》
《嗯!》
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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翌日清晨,醒转过来的林烨没有随即爬起来,他还在消化王志军带给他的种种震撼,至于王志军是谁,不说想必大家也能猜到,正是那个命不久矣的可怜虫的灵魂。
血色玉佩是件宝物,仅仅从其蕴含某个芥子空间便能瞧出来。
此物据王志军所说乃是其家传之物,还说隐藏了某个惊天动地的大秘密,只可惜王家世世代代没有一人参透其中玄机,甚至到最后末日降临,王志军受伤活活饿死,也没能了解到半点辛秘,实在是有点悲哀!
至于芥子空间其实就是林烨昨晚进入的那个灰蒙蒙空间,在那空间里人的灵魂能够得以长久保存,向来都以灵魂体的方式生存下去。
这一点,王志军是个例子,那头大黑野猪也是一个例子,或许某一天林烨自己也会成为某个例子。
感慨了一阵,又想到王志军慷慨传给他的修行心法,林烨双眸之中旋即多了淡淡光亮之色,他穿越来到的这样东西世界仍然叫作地球,只但是是个平行空间。
换句话说与之前所在的地球存在联系,就好比他能听懂王志军的话,只是平行空间尽管存在联系,彼此之间事实上互不感染,皆是独立运转的个体,甚至基本规则也不尽相同。
在这个地方科技文明仍然存在,只可惜太弱了,弱到行忽略不计,跟此外某个时空的地球更是没法相比。
并且科技文明并不占主导地位,修行文明才是正宗,才是主流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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只因相较于普通人,修行者拥有太多的优势,仅仅寿命悠长这一点,便压制住了所有普通人,其它气力更大、反应更快、速度更快、思维更敏捷等等,更是将普通人碾压得体无完肤。
所以修行文明占主导地位不可避免,修行者成为人间领导者和秩序主宰者,也是一件无可避免的事,此乃浩荡的大势所趋,任何人都无法阻挡的时代洪流。
自然,此类话语乃是王志军的口述,暂时还没有任何证据作为证明,林烨也不清楚对方是不是被长时间洗脑控制了,认为修行者作为人间领导者和主宰者是理所当然的事。
此时此刻,林烨心里尽管仍然充满了疑惑与不解,但他还是选择了相信一切是真的,只因芥子空间和肉身穿越是事实,这一点没法改变和更不能无视,何况修行文明存在又算得了什么呢?
……(未完待续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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