程满月回到自己的工位上,深呼吸一口,自己刚来两天,竟然碰到一系列出乎意料的事,苏总竟然明目张胆得贿赂她,真是有恃无恐。
四周陷入了短暂的沉默。
但是,她和简琛刚出外勤赶了回来坐下,工位的电话就随即打了过来,说明这里一定有监视他们的眼线。
程满月托着腮细细回想,简琛以前的助理,竟然有吃里扒外的人在,真是太过分了!她望向简琛的工作间,看到他正在走来走去,想必从前,简琛也一定有被信任的部下背叛的经历,联想到这,程满月一阵心疼。
程满月拿出粉盒的镜子,假装补妆,镜子映照出身后方正办公的同事们,大家都在貌似认真的工作着,没人望向她。
隐藏很深的眼线啊,程满月心中暗道,一定要想办法把你揪出来。
就在这时,简琛叫她进去。
程满月走进去,瞧见简琛似乎正思索着何,甚是烦恼。
《周日夜盛明结婚,若是要送礼的话,你有没有什么好的建议?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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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啊?》程满月一愣,这问话,她分辨不出简琛是否清楚她的身份。
《豪门婚礼,又是这种中年二婚,我还真是没有经验,想要让夜盛明留下深刻印象并且高兴,只是普通的随份子根本不行。马会长也让我备份大礼带过去,但是我根本想不到要送何!》简琛思索着说。
程满月别扭得站在原地,替自己上司为自己母亲和继父选礼物,这种事还真是……
简琛自言自语道:《女人喜欢得无非就是珠宝,只是外人送过去珠宝给新的女主人,似乎作何看都不合适,这种大喜之日送字画古董,似乎也不合适……》
程满月说:《夜伯……啊不,夜老板既然二婚娶的是同龄的妇人,那对方就一定不是看中珠光宝气的肤浅女人,送礼不一定要贵重,还是送得心头好才能让人感受到心意。》
《是啊……》简琛很伤脑筋。
事情的发展似乎超出了所有人的预料。
程满月吞吞吐吐道:《回来以后……我查了一下夜夫人的背景资料……那……她好像之前是个主治医生,在夜老板生病住院的时候熟识的……》
《哦?》简琛诧异道:《你做事挺周到的嘛。不过,这种事你是怎么查到的?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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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那……网上的小道消息,不清楚可不可靠!》程满月嘴角抽搐道。
《医生啊……》简琛赞许得点点头。
《医生的话,每天都要用到笔,不如,就送一只好的钢笔吧……》程满月说道。
从前,程满月尽管跟妈妈两个人相依为命,只是物质来说从不奢侈也不拮据,一切都够用就好,妈妈也不爱慕虚荣,并不喜欢昂贵的包和珠宝。她只记起小时候,医院的网络还没普及时,妈妈每天都要开药写处方和病例用到笔,那时她念道过两回,从来都想买一只好的钢笔,只是一直舍不得,后来医院开药都网络化,她也没再提过钢笔的事儿。
《钢笔?》简琛奇怪道。
程满月点点头:《好的钢笔既拿得出手,也不俗套,并且还实用,经常拿出来用的话,说不定对方一下就记住了送礼的人,还能时时想起来。》
简琛琢琢磨勒一下,嘴角一笑,说:《好主意!》
程满月松了一口气,没联想到,自己会用这种方式帮上简琛的忙。
简琛穿上西装外套,说:《打卡下班吧,跟我出去一趟。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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刚赶了回来,又出去!
程满月赶快提起包,跟在简琛身后方。
车子开到一个曲径通幽的胡同,简琛带着她走进某个古香古色的四合院,这个地方的四合院都是被保护的,随便一个都价值几个亿。
接待他们的是某个穿着唐装的中年男子,程满月一眼就认出他是某个有名的收藏家文化名流,简琛似乎跟他很熟,两人谈话轻松风趣,简琛直接说明来意,想跟他收一只搜收藏级别的钢笔。
程满月真是开了眼界,在收藏家的私宅收藏室里,各朝代古董令她目瞪口呆,好似进了一家博物馆。
她小心翼翼得跟着,听着收藏家兴致勃勃得跟简琛介绍着各种稀世珍宝,生怕不小心碰坏了哪个一辈子都赔不起。
收藏家打开某个玻璃抽屉,那处面摆放着五十多支各种各样的笔,从镶着翠玉的毛笔、道周身满钻的钢笔,每一只都闪动着神奇的魔力,程满月这种励志成为作家的人,都看傻了。
怎么会感觉用这个地方的任何一只笔写作,都能写出惊世之作,若不是亲眼见到,都不清楚笔行做得这么有气韵,仿佛每一只都有灵魂。
《你感觉哪个好?》简琛问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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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啊!我?》
《对,若是我的话,肯定喜欢这根毛笔,只是女人的喜好不同,参考一下你的意见。》
程满月一一欣赏着,目光落到一只周身黑色,只是笔身雕刻和镶嵌的宝石甚是优雅神秘。
《小丫头年纪不大,眼光倒不错。》收藏家说:《这只钢笔是2004年维斯孔蒂生产的全球限量38只的紫禁城泰王国钢笔,甚是贵气,造型国王的权杖,周身用18克拉白金支撑的笔桶,当年的售价是五万美元,现在啧啧……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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